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总结2022年度工作,科学谋划2023年发展,统筹召开好党委全委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请各单位认真总结年度工作,报送2022年度总结,并结合高等教育以及各自领域发展形势布局2023年度事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工作总结应简明扼要、文字精练、重点突出、数据准确,突出主要成绩、重大奖项、重要活动或事项,彰显一年来的工作亮点、特色与成效。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
2、工作计划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国家政策、省市要求、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医学教育改革大势、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升大”工作等实际,提出发展思路,明确主要任务,条理清晰、措施得力、数据详实。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
3、为简化程序,请各单位于12月14日(本周三)下午下班之前将总结、计划通过oa办公系统请示报告流程进行上报(部门负责人线上审签、加盖电子公章),党政办统一通过oa流转至分管校领导审签。
专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