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分工会、附属太和、人民医院工会:
为促进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工身体素质,强身健体,健康生活,快乐工作,为实现升大申博之目标而凝心聚力,根据学校体育运动会统一安排和工会工作计划,湖北医药学院2023年职工春季田径运动会定于2023年4月20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分工会、附属太和、人民医院工会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开好盛会。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0日上午。
2、地点:南、北校区运动场。
二、议程
1、开幕式:4月20日上午8:00,以各分工会、附属太和、人民医院工会为单位组方阵入场。
2、比赛时间:开幕式后至12:00(详见赛事安排)。
三、参加对象
全校在职职工、附属太和、附属人民医院职工。
四、项目和分组
个人组别 |
年龄要求 |
比赛项目 |
男女青年组 |
40岁以下(1983年以后出生) |
100m、400m、铅球、立定跳远 |
男女壮年组 |
41—50岁 (1982—1973年出生) |
400m、铅球、立定跳远 |
男女中年组 |
51—60岁 (1972—1963年出生) |
铅球、立定跳远、赶“猪”跑 |
团体项目:男女4×100m接力,以各分会组队(也可联合组队)参赛,年龄不限。
注:男子铅球重7.26㎏,女子铅球4.00㎏。
五、报名办法
1、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职工按年龄分组报名,每人限报2项。
2、各分工会将职工团体和个人参赛名单(电子版)于4月7日前交工会办公室柯琴处,电话:8891097。逾期视作弃权。
六、相关要求
1、各分工会负责人作为本参赛单位领队,负责本次运动会的报名、入场和比赛的各项工作。
2、所有项目的比赛均采取预决赛制,即1个赛次决定名次。
3、实际参赛人数不足3人(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
4、参赛职工必须身体状况良好,并选择适合自己身体条件的项目。严格按规定的年龄分组报名,否则取消比赛成绩。各分工会负责对报名职工的年龄分组和身体状况等进行审查,严格把关,确保比赛安全。
5、运动员参赛以《报名表》为准,比赛期间不予补报。
6、参赛者不得冒名顶替和临时改变比赛项目。如发现或举报有冒名顶替、投机取巧者,一经查实,取消比赛成绩。
7、所有比赛项目严格按照运动会竞赛组确定的赛程进行,运动员按时到各比赛场地进行检录、比赛,3次检录不到者按弃权处理。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按照规定原则上以参赛人数三分之二奖励,个人名次均视参赛人数按组、分项成绩录取。团体项目按参赛队取名次。
2、凡获得名次的个人和团体均给予一定的奖励。
3、领奖时间另行通知。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3年职工春季田径运动会个人项目报名表》
附件2:《团体项目4*100米接力报名表》
校工会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