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校财务要求和《湖北医药学院维修管理办法》规定,下一年度基建、维修项目于当年6月底前进行申报,以纳入下一年度学校财务预算,未进行申报的项目,将不得实施。因此,务请各部门认真对待,在规定时限内申报,以便学校进行经费预算和决策。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着事业发展确有必须为原则,不搞锦上添花项目。
二、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预估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项目。特别提醒:按往年省财政厅文件要求,200万以上的工程类、修缮类项目必须履行财政投资评审程序,因此若有200万以上项目须在规定时限内申报,未申报将无法实施。
三、每个部门申报的项目,要明确项目申报负责人,配合后勤部门后续进行项目维修改造方案的确定和进行项目经费预算。
四、项目申报须经部门领导和分管校领导签字。
五、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发展规划处 后勤管理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