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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师德标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0日 作者: 点击:[]

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湖医药行发【2023】12号《湖北医药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办法》,校工会决定在全校教师中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云甫

副组长:李云霞

成 员:严世荣、罗杰、徐荣、谭艳、张海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校工会。

主任:李云霞(兼)

副主任:袁文

成 员:党政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工会、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人、各教学单位分党委书记

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全校教学单位(含附院)工作五年以上专任教师、辅导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中做出突出成绩;

2、评选名额:“师德标兵”10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3、已获得省市级以上师德表彰的个人不参加评选。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教师行为准则,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

(二)具体条件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为人师表,道德高尚。①注重师德修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②强化个人修养,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待人真诚;③遵守社会公德,注重家庭美德,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2、爱岗敬业,治学严谨。①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积极传播优秀文化;②坚持勤勉严谨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勇于探索,恪守职业操守;③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严于律己,清廉从教,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3、教书育人,事迹突出。①牢固树立以生为本理念,热爱教学、尊重学生,在学生中有较高威望;②遵循教学规律,善于运用先进的教学方式,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严慈相济;③立足本职岗位,在课程思政、“三全育人”工作中有突出的感人事迹。

4、勇于创新,乐于奉献。①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教学方法,掌握并运用现代教学技能;②弘扬科学精神、劳模精神,常年扎根教学一线;③刻苦钻研业务,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本单位具有较大影响力。

5、近三年至少有1次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或年度考核优秀,或者有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方面的奖励。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树为师德标兵:

1、违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2、聘期内发生教学事故的;

3、违背诚信原则,有学术不端现象的;

4、评选年度未达到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

5、评选年度每学期学生评教排在后2/3的;

6、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7、近三年有在纪委备案的负面清单的;

8、有不宜被评为师德标兵的其他情况。

四、推荐程序和评选方法

1、学院推荐。各二级分工会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采取自下而上的组织推荐方式,在推荐的基础上,依据推荐人选的事迹和贡献,自下而上产生“师德标兵”推荐对象。辅导员的人选推荐由学工部(处)负责按程序推荐。推荐对象需在本学院进行师德师风专项考核后上报。

2、会议审议。推荐对象须经所在学院教职工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在本单位至少进行3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3、专家评审。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相关人员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投票确定湖北医药学院师德标兵建议名单报党委会常委会研定。

4、审定公示。依据推荐人选的事迹,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通过后在校内予以公示,听取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公示时间5天。

五、表彰办法

由学校党委发文授予“湖北医药学院师德标兵”10名和“湖北医药学院师德标兵提名人选”10名,颁发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先进事迹通过校内媒体予以宣传;校级师德标兵作为湖北省及以上十佳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后备人选。

六、工作要求

1、坚持以德为先、突出实绩。评选活动面向基层一线教师,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人选学院认同、师生认可。

2、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选树活动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对象必须有具体的先进事迹,不得弄虚作假。

材料报送

1、推荐材料。《湖北医药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一份;推荐人选第三人称先进事迹材料1份,材料真实具体,有典型事例,2000字以内(在此基础上,浓缩推荐人选评审材料一份,500字以内)。推荐材料一律为a4纸,按照公文格式排版。

2、材料报送。请各学院于7月7日前,将《推荐表》、最近生活照片、先进事迹材料、评审材料和公示材料(拍照或截图)电子版发送至工会邮箱hbyyxygh@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学院 姓名”,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表》(纸质版)交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唐念东,电话:8891097。

附件1:2023湖北医药学院师德标兵名额分配表

附件2:湖北医药学院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校工会、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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